红网时刻8月16日讯“感谢法律援助中心……维护海外华侨华人在国内的正当权益。”近日,娄星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一封来自华侨彭某的感谢信,感谢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的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受援人彭某祖籍娄底双峰,1989年移居美国旧金山,2003年开始回乡投资兴业。2008年与人合伙在双峰县合股投资了一家冶炼厂,2009年下半年,合伙事务基本停止经营,但至今未进行清算处理。在投资过程中,受援人彭某与合伙人意见不和,产生民事经济纠纷。
2019年6月,彭某接到娄星区人民法院传票。由于彭某大部分时间在国外,且年纪较大,在处理诉讼纠纷、搜寻证据方面困难重重。于是,彭某通过区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的指引,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案件情况后,迅速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湖南真理律师事务所陈流波律师办理此案。陈流波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先后4次接待了彭某,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听取其意见,整理证据材料,积极准备答辩意见和代理意见。7月22日,娄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其间,承办律师的答辩观点基本被采纳,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据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越来越多华侨华人选择回国投资,涉侨法律案件的数量也呈明显上升趋势。为切实维护华侨华人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涉侨案件实行重点受理,优先指派,为广大侨胞、侨资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胡锐)
来源:红网
编辑:聂伊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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