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侨联关于做好全国侨联系统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侨发〔2023〕7号)文件精神,经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省侨联党组研究提出了表彰的初步对象,现将我省拟表彰对象公示如下:
一、全国侨联系统先进组织
1.湘潭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郴州市苏仙区归侨侨眷联合会
3.宁远县归侨侨眷联合会
4.衡阳师范学院归侨侨眷联合会
5.怀化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二、全国侨联系统先进个人
1.胡仲敏 衡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
2.薛立娟 益阳市侨联经济联络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3.方 畅 株洲市芦淞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
4.肖 鹏 娄底市娄星区兼职侨联副主席、娄底市侨商会副会长
5.颜顺秋 怀化学院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工会副主席
公示期为2023年5月19日-5月2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5月25日17:30前,以电话、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侨联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4432393
邮箱:hnsqlrenshi@163.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迎宾路185号省侨联320办公室
湖南省侨联
2023年5月19日
来源:湖南省侨联
编辑:聂伊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