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定于8月底在京召开。届时,中国侨联将与国务院侨办联合表彰中国侨界杰出人物及提名奖30名,现对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按姓氏笔画为序)。
公示期为2018年7月27日至8月2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010)59957524
传 真:(010)59957511
电子邮箱:whc@chinaql.org
通讯地址:北京市工人体育馆西路1号中国侨联文化交流部
邮政编码:100027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
来源:中国侨联
编辑:朱婷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