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广大海外侨胞受到极大鼓舞,许多华侨选择回国升学和参与祖国建设。同时,东南亚的马来亚、泰国、缅甸等地实施排华和限制华侨政策,也使大批难侨返回中国。如何接收和安置从海外归国的华侨和难侨,成为中国政府尤其是侨务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
新中国成立之初,归难侨数量较少且相对分散,中国政府主要采取分散安置为主的方针。上世纪50年代,广东、福建两省建立华侨农场或华侨集体农庄,使归难侨有了安居乐业之所,并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上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印尼、缅甸等国排华引发大批华侨归国。中国政府转为按照集中安置为主、分散为辅的方针,将归难侨集中安置在广东、福建、广西、云南新设立和扩建的华侨农场。
上世纪70年代,越南、柬埔寨和老挝等国家的排华活动引发了新的华侨回国潮,中国政府新设立了一批华侨农场集中安置归难侨群体。至此,全国各地华侨农场数量从原有的41个增加至80余个,分布在广东、福建、广西、云南、海南、江西和吉林7个省份,先后共接收安置了归难侨数十万人。
创建之初,华侨农场有国营、私营以及公私合营等多种形式,经过农业合作化运动后,最终在上世纪60年代确立了国营华侨农场的体制。长期以来,华侨农场的性质是全民所用制的农业企业,具有经济和政治的双重属性,既是生产经营的实体,负有安置归难侨的政治任务,也承担着学校、医院等社会性事务。
总体来看,除了少数位于沿海省份、临近大中城市的华侨农场外,大多数华侨农场的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较为薄弱。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华侨农场虽然在不同时期发展均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市场经济大潮中,面临着发展困境和改革挑战。华侨农场全民所有制的经济体制和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华侨农场的改革发展问题,结合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华侨农场现实状况,先后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深化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等指导华侨农场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采取有力措施扶持华侨农场的发展。党和政府始终重视华侨农场转型发展和归难侨生产生活,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通过政策、资金、社会保障和债务免除等方面给予华侨农场大力支持,帮助华侨农场改革发展。
在华侨农场的具体改革过程中,由于各地区、各农场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等方面基础条件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改革中的具体做法和实践也有所不同。在各级政府、侨务部门和华侨农场干部群众的努力下,华侨农场不断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转型发展之路。当前,华侨农场改革稳步推进,改革管理机制,调整完善产业结构,基本解决了华侨农场发展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实现了“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三融入”改革目标。
归难侨是因特定时代背景和环境条件而形成的国际移民群体。作为特殊的移民社区,华侨农场的人口来自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具有不同的生活背景、语言文化和生活习性,人口结构呈现多重性特征。作为集中设置的移民聚居区,华侨农场产生和发展也与国际背景、国家政策及侨务工作有紧密关联。
华侨农场的集中安置模式,使归难侨更快地适应社会环境,既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也有利于发挥归侨的优势和特长,产生了较好的实践效果。同时,归难侨在生产、生活、学习等方面享有一定的优惠和照顾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帮助。不同于绝大多数国家设置难民营的安置模式,中国政府因地制宜,实践探索形成以华侨农场方式集中安置归难侨的“中国模式”,也为国际难民安置提供了“中国经验”。
经过几十年发展,归难侨和农场职工用勤劳的双手艰苦创业、勇于开拓,使华侨农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取得了较大发展。从成立到发展,再到融入市场与社会,随着农场体制改革转型的基本完成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华侨农场旧貌换新颜,必将在新时代谱写华彩篇章!
(作者系中国华侨历史学会会员)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农 华
编辑:聂伊岑